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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企業工會工作條例》10月1日起實施 |
信息來源:人民網 發布時間:2020年8月11日 瀏覽:3799 次 |
記者10日獲悉,《江西省企業工會工作條例》將于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包括總則、企業工會組織、企業工會職責、企業工會經費和財產、法律責任、附則等6章,共48條。 條例對企業建會時間提出了明確的要求,規定“企業應當自開辦或者設立之日起一年內依法建立工會組織”。針對非公有制企業“建會難”、非公有制企業職工缺乏自我保護意識的問題,條例明確規定可以由上級工會督促指導組建工會,同時規定了企業應當予以支持和協助。條例還規定了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申請加入工作時間較長或者具有掛靠關系的所在企業的工會,也可以就近申請加入區域或者行業聯合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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